二。吴国的官制组成和特点
吴国官制的明显特点就是虽无创造,但和魏、蜀均有诸多不同之处。反映出吴国统治者坚持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,并不步别人之后尘。
丞相,置左右丞相,此与魏、蜀不同。
太傅,不常置。
大司马,置左右大司马,掌武事。朱然曾为左大司马,全琮曾为右大司马。此外仍称大司马。
上大将军、大将军,掌征伐,陆逊、吕岱曾为上大将军,诸葛恪为大将军。
太尉,典兵狱。
司徒,主民事。
司空,掌水土。
骠骑将军,车骑将军,不常置。
光禄大夫,掌劝善规过。
尚书令、尚书仆射、列曹尚书,尚书令总典纲纪,无所不统。尚书仆射主门封,掌授禀,假钱榖。诸曹书有选曹尚书、户曹尚书、贼曹尚书,其属有郎中等。
中书监、令,监典尚书奏事,令平尚书奏事,同掌机密。其属有中书郎、左右国史。
侍中,出入侍从,备顾间,或拾遗补阙。
散骑中常侍,掌“规谏”。又有散骑侍郎。
秘书监、典艺文图籍,其属有秘书郎、主书、主图、主书令史。
太常,掌礼仪祭祀,其属有博士祭酒、太史令、太庙令、园邑令。
光禄勋,掌宿卫宫殿门户,其属有五官中郎将、左右中郎将、南北中郎将、羽林督、奉车都尉、驸马都尉、骑都尉、太中大夫、中散大夫、议郎,绕帐督、帐下左右都督。
卫尉,掌徽巡宫中。
太仆,掌舆马。
廷尉,掌刑狱。其属有丞。
大鸿胪,掌诸侯国及归附各族。
宗正,掌宗室亲属。
大司农,掌钱谷、金帛、货币,其属有典农校尉、都尉、节度。